在初查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我遇到个事儿,感觉可能涉及刑事案件。听说在正式立案前公安机关会有初查阶段,我不太清楚在这个初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力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调查情况,这些措施会不会影响到相关人员的正常生活呢,所以想了解一下。
展开


在刑事案件的初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是否需要立案。 首先是询问。公安机关可以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比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信息。这就像是在拼图,通过和相关人员的交流,一点点拼凑出案件的全貌。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询问应当个别进行,并且要制作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捺指印。 其次是查询。公安机关有权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这是为了查看是否存在与案件相关的资金往来等情况。比如在经济犯罪案件中,通过查询账户流水,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资金流向,从而找到案件的线索。相关依据同样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所体现。 再者是勘验、检查。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勘验或者检查。这就像是侦探在犯罪现场寻找蛛丝马迹,通过对现场的仔细观察和分析,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指纹、脚印、血迹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另外还有鉴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比如在涉及死因不明的尸体案件中,就需要进行法医鉴定来确定死亡原因。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在初查阶段,公安机关一般不得采取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只有在符合立案条件,正式立案之后,才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