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中心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调解中心的调解流程一般包含多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申请环节。当事人如果希望通过调解中心解决纠纷,可以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方式多样,可以书面申请,也就是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书,说明纠纷的基本情况、自己的诉求等;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记录相关信息。这就好比去医院看病要先挂号,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医院,调解申请就是向调解中心表明自己有解决纠纷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申请之后是受理阶段。调解中心收到申请后,会对纠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纠纷是否属于调解中心的受理范围,比如是不是民事纠纷、是否适合调解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调解中心就会受理该纠纷,并安排调解员。要是不符合条件,会向当事人说明原因。这就像医院收到挂号信息后,要看看这个病是不是自己能治的,如果能治就安排医生来处理。 接着进入调解阶段。调解员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诉求,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会议,在会议上,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调解员会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调解,提出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秉持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最后是达成协议或终止调解。如果双方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就会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履行。如果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中心会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比如仲裁、诉讼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