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在哪个部门进行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方面的问题,想弄清楚到底该去哪个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找对部门才能顺利解决问题,担心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了解具体负责鉴定医疗事故的部门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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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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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涉及到专业的判断和公正的处理,对于确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起着关键作用。下面为你介绍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在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主要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另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主要是针对一些非常特殊、影响范围广的医疗事故案例。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找设区的市级或县级地方医学会,对首次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找省级地方医学会,特殊重大案例可能由中华医学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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