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完不成工作有补偿金吗?
我是一名正式员工,最近公司说我工作没完成好要辞退我。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完不成工作被辞退的情况,我能不能拿到补偿金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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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正式工完不成工作是否有补偿金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不能胜任工作”,就类似于我们说的完不成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有明确的、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直接以员工完不成工作就辞退员工,而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这个程序,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正式工完不成工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员工是有可能获得补偿金甚至赔偿金的。但如果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或调整岗位,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等费用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就无法获得额外的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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