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和女方父母争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是女方这边的,我丈夫在我父母去世后要和我父母争房产。我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还没分割,他就提出要分一份。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他有没有这个权利,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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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婿和女方父母争房产的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女方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了房产的归属,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来执行。比如遗嘱中写明该房产由女方一人继承,或者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女婿一般是不能违背遗嘱来争夺房产的。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作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父母的房产。而女婿通常不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直接继承女方父母的房产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女婿对女方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在符合这个条件时,女婿可以和女方一样,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房产的分割。但如果女婿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只是单纯地想争夺房产,在法律上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所以,在遇到女婿和女方父母争房产的情况时,首先要查看是否有遗嘱,然后再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以及女婿是否尽到赡养义务等具体情况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如果各方对房产分割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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