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家之前遇到医疗纠纷,医院建议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我对这个鉴定会的程序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进行的,会不会有不公正的情况。想问问这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程序到底是如何的,能给我详细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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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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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是解决医疗纠纷中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等关键问题的重要环节,其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步骤。 首先是鉴定的提起。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如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了这两种提起鉴定的途径。 其次是鉴定受理。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然后进入鉴定会的准备阶段。医学会在受理鉴定后的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会开始前,专家鉴定组组长会主持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接着就是鉴定会的正式进行。在鉴定会上,先由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医疗机构陈述。之后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双方当事人退场后,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最后是鉴定结论的形成。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鉴定书会送达给双方当事人,鉴定程序完成。 整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程序是严谨且规范的,遵循这些程序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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