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处理方式可能有问题,怀疑这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医疗事故到底是怎么鉴定的,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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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意味着进行医疗活动的机构得有合法的资质,医生护士等人员也得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比如街边一些没有正规执照的小诊所,他们的医疗行为即便出了问题,也不能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 其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医疗行业的行为准则,医生和护士都要严格遵守。例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消毒、操作,如果违反了这些流程,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再者,要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里强调的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如果医生是故意对患者造成伤害,那就不是医疗事故的范畴,而是涉及到刑事犯罪了。人身损害的后果包括身体上的损伤、残疾甚至死亡等。并且,这种过失行为和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那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还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样分级有助于更准确地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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