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中责任的分级包括什么?


医疗鉴定中的责任分级是明确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应承担责任程度的重要依据。这对于医患双方都至关重要,关乎到后续的赔偿、处理等事宜。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以下四种: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通俗来讲,就是患者所遭遇的不良后果,完全是因为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手术过程中医生将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显然是医疗方的重大失误,构成完全责任。 主要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损害后果大部分是医疗过失导致,但也存在一些其他非主要的因素。例如,患者本身有一定的基础疾病,但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用药错误,加重了病情,此时医生的用药错误是主要原因,患者的基础疾病是次要因素,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意味着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也就是说,患者出现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并非医疗过失,而是其他情况,不过医疗过失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比如患者因自身病情严重,即使医生在某些方面有轻微的操作不当,但这并不是导致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此时医疗机构承担次要责任。 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这种情况下,医疗过失对患者损害后果的影响较小。例如,在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的记录稍有延迟,但对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影响不大,医疗机构承担轻微责任。 不同的责任分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比例和处理方式。完全责任下医疗机构通常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主要责任一般承担60% - 90%的赔偿;次要责任承担20% - 40%;轻微责任承担不超过10%。准确的责任分级,有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