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我在医院治疗时遭遇了医疗损害,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涵盖哪些方面呢?比如医疗费肯定是要赔偿的,那还有其他的吗?像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算吗?希望了解清楚能更好维护自己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医疗损害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医疗机构给予患者的经济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因医疗损害导致患者为了治疗伤病而支出的费用。它包括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在医院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也包括后续治疗必然会发生的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它是患者因医疗损害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在上述《解释》第七条有明确规定。


护理费同样不可忽视。它是指受害人因医疗损害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依据是《解释》第八条。


交通费是指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此规定在《解释》第九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是《解释》第十条的内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体现了对患者身体恢复的考虑,规定于《解释》第十一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是《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为《解释》第十三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在《解释》第十五条有明确表述。


此外,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规定在《解释》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医疗损害赔偿中可能涉及的内容。患者因医疗损害遭受精神痛苦,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在因疫情导致网贷逾期9个月且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是否有协商解决的可能呢?

我因疫情影响,网贷已经逾期9个月了,现在实在没有能力还款。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和相关方协商,协商成功的可能性大不大,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要点呢?

没签合同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我把钱借给了别人,当时觉得关系不错就没签合同。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对方却耍赖不还。我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在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让对方还钱。

法院什么时候上班?

我有一些法律事务需要去法院办理,但是不知道法院的上班时间。我怕去早了或者去晚了,耽误事情。想了解下法院一般是在什么时间段上班,周末和节假日上不上班呢?

如何有效避免公交车车内车外事故发生?

我在公交公司工作,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事务。最近公交车事故频发,我很担心我们公司的公交车也出现类似问题。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和管理的角度,有哪些方法可以有效避免公交车车内和车外事故的发生呢?

起诉找律师需要给律师多少提成?

我准备起诉别人,想找个律师帮我处理,但是不太清楚一般要给律师多少提成。我这个案子涉及一些经济赔偿,不知道提成比例是按照赔偿金额来算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希望了解一下正常的行情。

物业是否应退回抵扣水电后的押金?

我之前交了物业押金,现在要搬走了。物业说要先从押金里扣除水电费,剩下的再退给我。我不太清楚他们这样做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物业是不是应该把抵扣水电后的押金退给我呢?

没有房产证怎么变更燃气户主名字?

我家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我想把燃气户主名字变更成我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去燃气公司咨询,工作人员也说得不太清楚。我想了解下,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变更燃气户主名字具体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呢?

材料调差是否要扣除进项税额?

我在处理一个工程项目的材料调差问题,不太清楚在进行材料调差时,是否需要扣除进项税额。这个项目涉及的材料种类多、金额大,调差结果对成本影响很大。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扣除或不扣除的依据是什么。

烟草证审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有一个烟草证,现在到了需要审证的时间,但是我不知道具体要办什么手续。我担心自己准备不齐全材料,导致审证不通过。想了解下烟草证审证具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东西。

撞到行人且行人主责,我的修车费用由谁出?

我开车时撞到了行人,交警判定行人是主要责任。现在我的车需要修理,产生了一笔修车费用。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行人承担大部分,还是我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医生发现我用别人的医保卡该怎么办?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用的是别人的医保卡,结果被医生发现了。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会不会面临很严重的处罚啊?

开店营业执照什么时候办理合适?

我打算开一家小店,但是不太清楚营业执照该在什么时候去办理。是在店铺装修前,还是装修后,或者是准备开业的时候办理呢?我担心办理早了有变动,办理晚了又怕影响开业,想了解下合适的办理时间。

抚养权可以转让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他,但他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没办法好好照顾孩子,我想把抚养权要过来。我就想问问,抚养权能不能转让啊,具体该怎么做呢?

丈夫有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他有孩子,现在我特别纠结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有财产会怎么分配。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持有1.8克毒品会判多少年?

我不小心持有了1.8克毒品,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持有1.8克毒品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判多少年,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消法质保是按照购买日期吗,为什么?

我买了个电器,商家说质保期从他们发货日期算,可我觉得应该从我购买那天算。我想知道消法里规定的质保期到底是按购买日期算不,为啥这么规定呢?

餐饮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

我租了个店面做餐饮,签了租赁合同。现在有些情况变了,比如租金想调整下,租赁期限也想改改。我就想问问,这个餐饮租赁合同能不能改啊?具体该咋操作呢?

交通肇事罪逃逸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别人的车,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很担心会受到法律制裁,想知道交通肇事罪逃逸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买新房和二手房分别有哪些优缺点?

我打算买房,现在纠结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不知道这两者各有啥优缺点,比如在价格、装修、产权等方面,想详细了解下,以便做出合适的选择。

专利第二发明人是否有用?

我参与了一项专利发明,在里面是第二发明人。现在不太清楚这个第二发明人身份能给我带来什么,也不知道它有没有实际的用处,比如在权益、荣誉等方面,所以想了解下专利第二发明人到底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