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鉴定事项包含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鉴定是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对医疗行为相关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和判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明确责任,为解决纠纷提供科学依据。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医疗纠纷鉴定事项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这是医疗纠纷鉴定的核心内容之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例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导致手术中出现意外情况,这就可能构成医疗过错。 其次是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但如果该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医疗行为的时间、方式、患者的病情等。比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了感染,但经过鉴定发现感染是由于患者自身免疫力低下且未遵循医嘱护理导致的,与医疗机构的手术操作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医疗机构就无需对感染这一损害后果负责。 再者是损害后果的程度。这主要是对患者因医疗行为所遭受的损害进行评估,包括身体损伤、精神痛苦等方面。损害后果的程度将直接影响赔偿的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损害后果越严重,患者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就越高。 另外,还会涉及医疗产品质量问题鉴定。如果医疗纠纷是因使用了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造成患者损害的,需要对这些医疗产品的质量进行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最后,医疗护理常规执行情况也在鉴定范围内。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的护理程序和标准对患者进行护理,也是鉴定的重要方面。良好的护理是患者康复的重要保障,如果护理不当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或出现其他损害,医疗机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医疗纠纷鉴定事项涵盖多个方面,对于准确判断医疗纠纷的责任和合理解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