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赔偿金包含哪些项目?


医疗纠纷赔偿金是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的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患者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包含的主要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内。它指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若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在上述法律条文中也有相关体现。 护理费也是重要的一项。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就由责任方承担。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还有交通费,即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若造成残疾,还会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要是不幸导致患者死亡,还会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