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是怎么算的?


在医疗纠纷中,个人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赔偿所涉及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病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计算时,一般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必须是与该医疗纠纷导致的病情相关的合理支出。二是误工费。如果患者因医疗纠纷而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通常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造成残疾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是护理费。当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四是交通费。这是指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五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患者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患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予以赔偿。六是营养费。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七是残疾赔偿金。如果医疗纠纷导致患者残疾,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八是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九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十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一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实际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先对医疗纠纷进行责任认定,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然后根据上述赔偿项目和标准,结合具体情况来计算赔偿数额。通常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