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在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是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关键问题的重要手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司法鉴定的启动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双方对鉴定事项达成一致后,共同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另一种是通过法院委托鉴定,当医患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纠纷,一方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其次,选择合适的司法鉴定机构很重要。可以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进行选择,要确保所选机构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和良好的信誉。一般来说,具备法医临床鉴定等相关资质的机构能够处理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然后,准备鉴定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这些是反映患者诊疗过程的重要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材料,比如医疗费用清单等。患者要注意妥善保管这些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下来是鉴定的实施过程。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组织鉴定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通知医患双方进行听证。在听证会上,医患双方可以陈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鉴定人员也会进行询问。之后,鉴定人员会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得出鉴定结论。 最后,领取鉴定意见书。鉴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后,会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会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的程度以及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问题作出明确的结论。医患双方可以根据鉴定意见书来协商解决纠纷,或者作为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总之,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医患双方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