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想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问题,但不知道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有啥规则。我不清楚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鉴定机构怎么选,鉴定结果的效力如何。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则,好让我心里有底去处理这件事。
展开 view-more
  • #医疗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科学、公正鉴定的活动,它对于明确责任、解决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规则: 首先是鉴定的委托与受理规则。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在医疗纠纷中,一般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法院等办案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书会明确鉴定事项、鉴定用途、鉴定要求、鉴定材料、鉴定时限等内容。如果委托鉴定事项存在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等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其次是鉴定的实施规则。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会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需要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对于复杂、疑难和特殊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特殊技术手段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仍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再者是鉴定材料的规则。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这些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充分。医患双方都有义务提供真实的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如果提供虚假材料,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材料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鉴定完成后,鉴定材料应当退还委托人,但鉴定过程中消耗的检材除外。 然后是鉴定时限的规则。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最后是鉴定文书的规则。鉴定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会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意见书会包括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鉴定过程、鉴定意见等内容。鉴定意见是鉴定人根据科学知识和专业经验对鉴定事项作出的判断,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如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等。 总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涵盖了委托受理、实施、材料、时限和文书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则保障了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对于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