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当遇到医疗纠纷时,有一套法定的处理程序可供遵循。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的好处是快捷、灵活,能节省时间和精力。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赔偿金额、后续治疗等问题进行商讨。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指出,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这种方式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能够较为公正地处理纠纷。 除了人民调解,患者也可以申请行政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以上调解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此外,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医疗损害鉴定。它可以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和要求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总之,处理医疗纠纷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