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是否有时间限制?


医疗纠纷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纠纷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是关键的起算点。比如,患者在医院进行手术,术后一段时间发现身体出现异常,经过检查确定是手术过程中存在问题导致的,那么从患者得知这个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又或者患者在出院后一段时间,通过其他专业医生的提醒,意识到自己在之前的医疗过程中可能受到了损害,此时也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不过,实际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有时候患者可能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在权利受到损害很长时间后才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超过了二十年才发现,一般就很难再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了。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者因重大疾病昏迷多年后才苏醒发现医疗纠纷,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或者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患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医院提出了赔偿要求,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患者突然遭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无法主张权利,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