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时限是多久?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现在不知道从开始处理到有结果大概要多久。心里很着急,想知道这个处理是有规定的时间限制吗?如果有,具体是多久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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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时限在不同的处理途径下有不同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若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法律并未对协商的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协商是医患双方自行就纠纷事宜进行沟通和谈判,以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过程。这种方式较为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进行协商,没有严格的时间约束。不过,为了避免纠纷久拖不决,建议双方积极主动地推进协商进程,及时解决问题。 其次,当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来处理医疗纠纷时,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最后,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总之,不同的医疗纠纷处理途径有着不同的时限规定。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了解和遵守相应的时间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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