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医疗诉讼的管辖确定,对于当事人正确选择起诉的法院至关重要。下面将从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级别管辖,它主要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复杂程度等因素,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诉讼案件。这是因为基层法院离当事人较近,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便于法院调查取证和审理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都会由基层人民法院来进行一审。 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医疗诉讼案件,通常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不过在医疗诉讼中,由中级以上法院直接管辖一审案件的情况相对较少。 其次是地域管辖,它解决的是同一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问题。对于医疗诉讼来说,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医疗诉讼中,被告通常是医疗机构,所以原告一般应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如果医疗侵权行为发生地与医疗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例如,患者在A地的医院就医后,回到B地才发现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那么A地和B地的法院都可能有管辖权,患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在确定医疗诉讼的管辖法院时,当事人要综合考虑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最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