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事故有哪些具体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指的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下面为你介绍一些医疗责任事故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在诊断方面,医务人员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全面、细致地询问病史、进行检查,导致误诊。例如,患者明明是肺炎,医生却误诊为普通感冒,从而延误了治疗时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误诊就属于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况。 其次,在治疗方面,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如开错刀、切除了正常的组织器官;用药错误,包括用错药、用错剂量等。比如医生没有仔细核对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给患者使用了过敏药物,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手术失误和用药错误显然没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再者,护理方面,不遵守护理规范,没有按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导致不能及时发现患者的异常情况;没有按照医嘱进行护理操作,如输液速度过快或过慢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理人员违反护理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也构成医疗责任事故。 另外,在输血、麻醉等特殊医疗行为中,如果出现违反相关操作规范的情况,也属于医疗责任事故。比如输血时没有严格核对血型,导致患者发生溶血反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输血等操作的规范,违反这些规范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要承担责任。 总之,医疗责任事故涵盖了诊断、治疗、护理等多个环节,当医务人员违反相关法律、规范和常规,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就可能构成医疗责任事故。患者如果怀疑遇到医疗责任事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