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后情况反而变差了,我们怀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不太清楚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着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经过哪些步骤,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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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过错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是指在医疗纠纷中,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的一系列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鉴定的启动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当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协商一致,都同意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时,可以共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如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接着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双方可以在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的鉴定,一般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些鉴定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等条件,以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然后是鉴定的受理与材料提交。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申请后,医患双方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患者一方通常需要提交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能反映诊疗过程和自身病情的材料;医疗机构则要提交完整的病历档案等资料。材料提交要真实、完整,否则可能影响鉴定结果。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之后是鉴定的实施过程。鉴定机构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专家们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分析、讨论,并根据医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鉴定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医患双方到场陈述意见和接受询问。 最后是鉴定结果的出具。鉴定结束后,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意见书,明确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等内容。医患双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总之,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是一个严谨、专业的过程,它对于明确医疗纠纷中的责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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