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有哪些常识?
我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太对,现在担心会不会是医疗事故。我对医疗事故这方面一点都不了解,想知道医疗事故有哪些常识,比如什么样的情况算医疗事故,遇到医疗事故该怎么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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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考虑几个要素。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就是说,是在正规医院工作,有合法行医资格的医生、护士等人员。例如一些没有行医资质的黑诊所出现的问题就不属于这里说的医疗事故范畴。其次,要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为。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准则,医生和护士都必须遵守。比如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就属于违反规范的行为。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是重要条件。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而且这种损害必须是对患者的人身造成了实际的伤害,比如身体的损伤、功能的障碍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患者怀疑是医疗事故,应当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等相关资料,这是重要的证据。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 了解这些医疗事故的常识,对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都有重要意义。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疑似医疗事故的情况,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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