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院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医院在医疗事故中被判定为全责时,其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看病、买药等费用,医院要负责赔偿。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原本每月工资5000元,因为医疗事故休息了3个月,那误工费就是15000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假设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是每天50元,患者住院3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500元。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60000元,平均每月5000元,患者住院2个月需要陪护,陪护费就是10000元。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例如,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20000元,患者被鉴定为五级伤残,赔偿年限假设为20年,那残疾生活补助费就是400000元。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需要配置轮椅,市场上普及型轮椅价格是2000元,医院就要赔偿2000元。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一般就是当地丧葬相关的一些费用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看病等产生的坐车、打车等费用。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去外地看病等产生的住宿费用,医院要按标准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比如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20000元,造成患者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假设按照3年计算,就是6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