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判定原则包括什么?


医疗过错判定原则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确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应承担责任的关键依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判定原则及依据。 首先是医疗水准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应达到同专业、同领域的平均水平。简单来说,就是医生要按照同行普遍遵循的医疗技术和操作规范来治疗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某一地区,对于某种常见疾病,同行普遍采用的是A治疗方法,如果某医生采用了未经广泛认可的B方法,导致患者病情恶化,那么该医生可能就违反了医疗水准原则。 其次是注意义务原则。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诊断,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相关的治疗风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如果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充分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导致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手术并出现不良后果,就可能违反了注意义务原则。 再者是因果关系原则。即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所导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强调了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例如,如果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即使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小失误,但该失误并非导致患者最终损害结果的主要原因,那么医疗机构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是过错推定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医疗过错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原则和因素。在实际的医疗纠纷处理中,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士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