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起诉时是否需要鉴定?


在医疗事故起诉时,鉴定并非是绝对必要的,但在很多情况下,鉴定对于明确责任、保障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意味着,在处理医疗事故相关事宜时,鉴定是有相应的程序和途径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明确责任方面。医疗过程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普通患者很难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专业的医学和法律专家组成的鉴定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这些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例如,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事故,那么在后续的赔偿等问题上,患者就有了更有力的证据支持。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患者能够通过其他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己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医疗机构存在明显的违规操作,如手术中遗留器械在患者体内等,这种情况下即使不进行鉴定,患者的诉求也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实践中,是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鉴定可以为案件提供专业的判断,但鉴定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费用也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如果不进行鉴定,患者需要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因此,患者在决定是否进行鉴定时,应该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权衡利弊后做出选择。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患者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