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需要有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重要依据,它应当包含多方面内容。 首先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这里面涵盖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还有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以及申请鉴定时间等。如果是医疗机构,要写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 ;医务人员则要注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这部分能让鉴定涉及的主体情况一目了然。 其次是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由于医患双方都有举证义务,所以这部分包含医患双方提供的病案(复印件或复制件均可)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医学会在鉴定前调查所获得的有关材料。 然后是对鉴定过程的说明。这主要是对鉴定程序合法性的阐述,比如鉴定专家的资格是否合规,鉴定专家是不是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的人数和专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遵循回避原则,双方当事人有无到场陈述等。这能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接下来要明确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具体到医疗过程中的哪一个医疗行为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常规、规范,要精确到条款。 还需要判定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明损害后果是不是由医疗过失行为直接引发。在医疗纠纷里,因果关系往往复杂,要以医学科学原理分析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也需明确。根据《医疗事故中关于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评定的暂行规定》,要说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和原有疾病在造成损害后果中各自的作用、所占比重,科学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如果已确定为医疗事故,应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明确医疗事故的等级。若只作出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却不明确等级,鉴定是无效的。 最后,要对医疗事故患者提出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目的是减轻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相关法律依据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述涉及医疗行为、因果关系、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等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