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给用什么方法可以追回?


当遇到他人欠钱不给的情况,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尝试用来追回欠款。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温和也是最优先考虑的方式。协商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欠款的金额、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避免伤和气,还能节省时间和精力。它依据的是双方最初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契约精神,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还款。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第三方调解。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比如共同的朋友、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他们来主持调解。调解过程中,第三方会站在中立的立场,帮助双方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这种方式在《人民调解法》中有相关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申请支付令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为这种追款方式提供了程序保障,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总之,在追讨欠款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且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