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罪名有哪些?


军人违反职责罪,指的是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是对军人违反职责犯罪行为的一个统称。这些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军队的正常秩序和国家的军事安全。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军人违反职责罪罪名: 首先是战时违抗命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简单来说,在战争时期,如果军人不服从上级的命令,并且这种违抗行为对作战产生了危害,就会构成此罪。比如在战斗中,上级要求部队进攻,某军人却拒不执行,导致失去了战机,这就可能构成战时违抗命令罪。 其次是隐瞒、谎报军情罪。《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军人有如实报告军情的职责,如果故意隐瞒真实的军情,或者编造虚假的军情报告,就可能构成此罪。比如战场上,侦察兵发现敌军有大规模增援部队,但却故意不报告,影响了作战部署,就属于这种情况。 还有投降罪。依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军人肩负着保卫国家的使命,在战场上不能轻易投降,如果为了保命而投降敌人,就构成投降罪。如果投降后还为敌人做事,那处罚会更严重。 另外,战时临阵脱逃罪也很重要。《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战斗即将打响或者正在进行的时候,军人如果因为害怕等原因逃离战场,就会构成此罪。比如在前线作战时,士兵因为恐惧而擅自逃离部队,这就是战时临阵脱逃。 除此之外,还有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军人有自己的职责岗位,如果擅自离开岗位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负责站岗的值勤人员擅自离岗,导致重要军事区域无人看守,就可能构成此罪。 总之,军人违反职责罪包含了多个罪名,这些罪名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队的正常秩序,军人必须严格遵守职责,避免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