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军婚,指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法律对军婚进行了特别的保护,但在离婚和财产分割方面也有其特殊规定。 在离婚程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其配偶想要离婚,必须经过军人的同意。这是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目的是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和军队的稳定。 对于军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普通离婚财产分割一样,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而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军婚来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同样会考虑军人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 此外,在军婚离婚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军人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财产的分割。这些财产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同样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则。总之,军婚离婚和财产分割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军人和其配偶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