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处于休养阶段。单位给我发的工资比我正常工作时少很多,我想知道工伤期间有没有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拿到多少工资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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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工伤期间的最低工资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在这个期间,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工资水平来发放工资,而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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