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保底工资是多少?
我受了工伤,现在在家养伤,公司给发的工资特别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工伤期间的保底工资是多少呢?我心里有个底,才知道公司给的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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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工伤保底工资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受工伤后,治疗和恢复这段时间,工资该怎么发的一个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就是指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工伤期间的工资并不是所谓的“保底工资”,而是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来发放。 不过,停工留薪期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那么,如果所在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该怎么办呢?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工伤工资等相关问题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解释。所以,职工在遇到工伤工资问题时,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总之,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工伤期间应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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