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行政处罚该如何复议?


在了解未成年人行政处罚如何复议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行政处罚,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还没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复议呢,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对于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复议,在法律适用上和成年人基本一致,不过也有一些特殊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这里的公民就包含了未成年人。也就是说,未成年人自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权提出复议申请。 在申请复议时,未成年人由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复议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住址等;还要说明复议请求,也就是希望复议机关作出什么样的决定,比如撤销行政处罚等;同时要阐述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即为什么认为该行政处罚不合理。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像证明自己未违反相关规定的证据等。 复议申请可以书面提交,也可以口头申请。如果是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复议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