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轻微伤逃逸一般赔偿多少钱?


在撞到人致轻微伤后逃逸的赔偿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明白赔偿是对受害者因侵权行为所遭受损失的弥补。 赔偿项目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因事故造成的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确定。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由于是轻微伤,一般不会涉及残疾赔偿金等项目。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来确定,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