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剐蹭对方要求赔偿车马费和误工费这部分应由谁赔?


在轻微剐蹭事故中,关于车马费和误工费的赔偿责任划分,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说误工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在剐蹭事故中,对方确实因事故导致人身受伤,进而无法正常工作产生了收入损失,那么责任方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具体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而车马费,在法律上类似交通费,如果是因事故导致对方产生了合理的交通费用支出,比如事故后去处理相关事宜乘坐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也应由责任方赔偿。 关于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投保了保险,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在轻微剐蹭事故中,如果确定需要赔偿车马费和误工费,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总之,关键在于确定事故责任归属以及对方主张的费用是否合理、有依据。要是对赔偿有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误工费: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保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保障不足的部分,有多种险种,如第三者责任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