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工伤是否也应获赔偿?
我是一个未成年人,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单位却以我是未成年人为由,不想给我赔偿。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未成年人工伤到底应不应该获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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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未成年人工伤是应该获得赔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工伤呢,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虽然年龄小,但如果在工作中遭遇了工伤,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并没有排除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有权利获得工伤赔偿。 另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即使是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的公平正义角度来看,工伤赔偿是对劳动者因工作受伤的一种补偿,目的是为了让受伤的劳动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生活保障。未成年人在工作中受伤,他们同样承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也面临着医疗费用等经济压力。如果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就不给予赔偿,显然是不公平的。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工伤应获赔偿。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情况,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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