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套按揭房,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按揭的房子该怎么分。首付是我们一起付的,贷款也是一起还的,但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这房子会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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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分割按揭房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可能会判给婚前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其次,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支付首付并共同还贷,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可能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能会将房子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款项。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该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有书面约定的话,就优先遵循约定来分割房产。总之,按揭房产离婚分割较为复杂,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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