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行人,保险公司赔付完后还需要跟伤者签和解书吗?
最近遇到一起机动车撞行人的事故,保险公司已经完成赔付。但心里不太踏实,担心后续伤者还会找麻烦。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否必须和伤者签和解书,签和解书具体有哪些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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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撞行人,保险公司赔付完后,与伤者签订和解书是有必要的。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从避免后续纠纷的角度来看,和解书具有重要意义。和解书即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谅解共识并签订的书面协议。在和解书中,需要明确整个事故的详细情况,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责任划分等;同时,要清楚列出赔偿的具体项目,例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以及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等。这样可以防止后续伤者再就赔偿问题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者反悔,避免双方再次产生纠纷。例如,若没有和解书,伤者可能在之后声称还有其他未赔偿的损失,从而引发新的矛盾。 从法律层面来看,若构成交通肇事罪,赔偿后需要受害者出具谅解书,这对肇事方在量刑时可以起到从轻处罚的作用。比如,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且构成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获得伤者谅解,出具谅解书后,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一情节,可能会给予相对较轻的刑罚。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签订和解书是对赔偿事宜的明确和确认,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一些费用支付方面也有相关规定。如护理期、辅助器具费或残疾赔偿金给付超过规定时间限制(比如36个月),受害者若再有相关需求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肇事方若想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需提供担保,且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已产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需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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