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走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


在讨论摩托车走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谁承担责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是交警根据事故发生时各方的行为、过错以及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路权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不同类型的车辆和行人在不同的道路区域有各自的通行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同时,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一般情况下,如果摩托车走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很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因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违反了分道通行的规定,侵犯了非机动车的路权。但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还需要考虑其他多种因素。 例如,如果非机动车一方也存在过错,比如电动车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那么非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综合判断各方的过错程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来划分责任。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所以,摩托车走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后,具体的责任划分要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就是某一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