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必须全部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和朋友一起参与了一件事,后来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但我觉得有些朋友在其中作用很小,而且他们也挺后悔的。我想知道,是不是所有参与共同犯罪的人都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有没有例外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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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意味着,当多个人一起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时,就构成了共同犯罪。
然而,共同犯罪并不意味着必须对所有参与者都追究刑事责任。这主要涉及到法律上对刑事责任的判断和考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有人负责望风,有人负责实施盗窃行为,望风的人通常就属于从犯。由于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所以在量刑时会考虑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具有某些法定的免责事由,也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构成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再比如,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使参与了共同犯罪,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情节、犯罪人的悔罪表现、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如果一些参与者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也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一些轻微的共同诈骗案件中,某些参与者只是偶尔参与,获利极少,并且在案发后积极 配合调查,退还所得款项,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共同犯罪并非必须全部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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