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一定要先履行吗?
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上面判定我要履行一些义务。但我觉得这个判决不太合理,我不想马上履行。我想知道是不是必须先按照判决书上的要求去做,还是可以先不履行,等我上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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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是否一定要先履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院判决书的性质。法院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定。一旦判决书生效,它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是一审判决书,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在上诉期内,判决书尚未生效,当事人可以暂时不履行,但如果超过上诉期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了,此时当事人必须履行。例如,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法院一审判决乙在规定时间内偿还,乙若不服可以在十五天内上诉,若未上诉,判决生效后乙就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是二审判决书,它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立即履行。若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二审判决某公司支付违约金,该公司就应马上支付,否则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公司的财产。 不过,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也就是说,即便申请再审,在再审结果出来之前,还是要先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总之,对于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原则上是需要履行的,但在特定的法定程序和期限内,当事人有相应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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