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后必须要留置吗?
我有个民事纠纷去法院立案了,不太清楚立案之后是不是一定会采取留置措施。我就想知道立案和留置之间是啥关系,是不是立案了就必须留置相关人员或者物品之类的,心里有点没底,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法律中,立案和留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院立案后并非必须要留置。 首先来解释一下立案。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在民事案件中,立案则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并进行审理的程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这些条件满足,法院就会立案。 而留置,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中有不同的含义。在民事诉讼里,留置送达是一种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在监察领域,留置是指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 由此可见,立案和留置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法院立案只是启动了一个诉讼程序,而留置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适用。比如在民事案件立案后,只有在符合留置送达的条件时,才会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在监察案件中,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后,也只有在满足留置的法定情形时,才会对相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所以,法院立案后不是必须要留置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