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借款是否必须归还?
我和我爱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他找我借了一笔钱,还写了借条。现在我想让他还钱,可他觉得夫妻之间的钱都是共同财产,没必要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夫妻之间借款是不是必须归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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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妻之间借款并不一定都必须归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财产制。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之间有这样的书面财产约定,那么财产归属就按照约定来确定。 当夫妻之间存在借款行为时,如果这笔借款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并且有借条等明确的借款凭证,那么在法律上就形成了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归还借款。比如,夫妻一方用婚前的个人存款借给另一方,并且双方签订了借条,明确了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那么借款方就有义务按照约定还款。 然而,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分别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此时,若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另一方,用于个人事务而非家庭共同生活,这种借款行为可以被视为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在离婚时,出借方可以主张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要求借款方返还相应款项。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财产的共同属性,这种借款的归还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一般不认为存在借款需要归还的情况。因为这本质上还是对家庭共同财产的使用。 所以,夫妻之间借款是否必须归还,要依据借款的资金来源、用途以及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涉及到借款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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