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可的交通赔偿法律有哪些?


在我国,有不少国家认可的与交通赔偿相关的法律。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典对民事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交通事故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法典中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为交通赔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赔偿范围的框架。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非常重要。此条例主要规范了交强险的相关事宜,交强险是每一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购买的保险,它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能为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条例规定了交强险的投保、赔偿等具体内容,明确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义务和程序,保障了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