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后还需要进行诉讼吗?


在法律程序中,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解决争议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关系以及申请仲裁后是否还需要诉讼。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解决方式。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等特点。而诉讼则是指当事人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只能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就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起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仲裁裁决可能会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另外,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当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就可以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申请仲裁后不需要再进行诉讼,因为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但如果出现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