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还需要付酬吗?

我找了个居间人帮我促成一笔业务合同,结果居间人忙活半天,合同最终没成立。可居间人现在找我要报酬,我觉得他没办成事不该要钱。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付酬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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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间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委托人是否需要付酬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居间合同。简单来说,居间合同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就像是“中间人”,为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居间人没有成功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报酬支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因为居间人没有完成他的主要任务——促成合同成立,所以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如果居间人和委托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即便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也需要支付一定费用,那么居间人就可以按照这个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里的必要费用,通常是指居间人在为促成合同进行活动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合理开销,比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结合实际情况,如果您与居间人之间没有关于未促成合同成立仍需支付费用的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不需要支付报酬。但如果有相关约定,您可能需要支付其必要费用。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您先查看与居间人签订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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