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
我准备去法院立案,朋友说可能得追加第三人。我不太明白立案时追加第三人是怎么回事,也不确定自己这个案子有没有必要追加。案子就是普通的合同纠纷,我是原告,现在不清楚什么时候该追加第三人,不追加会有啥后果,所以想问问立案时到底要不要追加第三人。
展开


在法律中,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在立案时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需要分情况来看。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们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有权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们可以主动参与到诉讼中来,而不是原告在立案时必须追加。 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们虽然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告认为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某方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等,可以在立案时申请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是否在立案时追加第三人,原告要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果不追加第三人可能导致事实无法查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后续可能引发新的纠纷,那么可以考虑在立案时申请追加。但如果不确定是否需要追加,也可以先立案,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再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第三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