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了还需要赔钱吗?
我在路上正常行走,被一辆车给撞了。本来以为对方肯定得赔我,可对方却说是我的责任,让我赔钱。我就纳闷了,我是被撞的一方,怎么还要我赔钱呢?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被撞了到底需不需要赔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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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被撞了是否需要赔钱,这要依据事故的具体责任认定情况来确定。 首先,需要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个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看在这次事故里,谁有错,错的程度有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在事故中,虽然你是被撞的一方,但经过责任认定,你也存在一定过错,那么你就可能需要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行人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到,行人存在明显过错,就可能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要是你完全没有过错,那么通常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应该是撞人一方承担责任。所以,被撞后是否要赔钱,关键在于事故责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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