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家人的医保共济后还需要交居民医保吗?
我有家人的医保共济可以用,去看病买药之类的都能报销一部分费用。但我又担心只用家人的医保共济不够,不知道自己还要不要交居民医保,交了和用家人的医保共济有啥区别,也不清楚哪种更合适,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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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保共济和居民医保这两个概念。医保共济指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把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和家里人共享使用。而居民医保是政府组织引导城乡居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年度缴费,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门诊、住院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并没有强制要求使用家人医保共济后就不能再参加居民医保。是否继续缴纳居民医保,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实际需求和保障情况。 使用家人的医保共济,主要是使用其个人账户里的钱,这个钱一般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然而,医保共济并不能替代居民医保的保障。居民医保除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部分地区有)外,还能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比如住院费用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等。 如果个人身体状况较好,看病买药的需求较少,且家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能满足日常小额医疗费用支出,那么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考虑是否继续缴纳居民医保。但如果个人身体状况不佳,可能会面临较大额度的医疗费用支出,仅依靠家人的医保共济可能不足以应对,此时缴纳居民医保就很有必要,因为居民医保的统筹报销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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