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缴过渡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注册了一家公司,新公司法出台后说有实缴过渡期。我不太清楚这个过渡期具体是怎么回事,比如过渡期有多长时间,在过渡期间需要做什么,不遵守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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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作出了新的规定,并且设置了实缴过渡期。 首先,明确一下注册资本实缴制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股东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将承诺的注册资本实际缴纳到公司账户。这和之前的认缴制有所不同,认缴制下股东只需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出资,不需要马上实际缴纳。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对于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新公司法明确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也就是说,新公司法为之前那些出资期限较长的公司设置了实缴过渡期,原则上要在新公司法施行后将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如果在实缴过渡期内,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对于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公司可以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并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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