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取得收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上个月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工资没发下来,也就是我实际上没拿到收入。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不申报会有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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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实际取得收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对个人获得的各种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各项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这里强调的是‘所得’,也就是实际获得的收入。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而累计预扣法是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关键在于‘支付’工资、薪金所得,若没有实际支付,也就不存在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当个人未实际取得收入时,一般是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以工资为例,如果企业因特殊原因,比如资金困难等,没有在规定的工资发放日向员工实际支付工资,那么在这个月员工就不存在工资薪金的‘所得’,也就无需就这笔未发放的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等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时,再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不过,不同的所得类型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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