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扶养为什么就不能住房子呢?
我和父母之前关系不好,这些年没怎么扶养他们。现在父母不在了,我想住他们留下的房子,可亲戚说我没扶养就不能住。我就想知道,没扶养 真的就不能住这房子了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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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扶养一般指特定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这里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未履行扶养义务与居住权、继承权之间的联系。
从居住权角度来看,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设立居住权通常需要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等方式进行,并且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没有经过这些法定程序,单纯以亲属关系并不必然获得居住权。
再看继承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说,如果您没有对父母尽到扶养义务,在继承房产时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其他继承人如果主张您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并且有证据证明您有能力扶养却未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支持他们的诉求。所以,如果没有合法的居住权依据,同时又因为未扶养而可能丧失或减少继承权,您住房子就可能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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